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程序:
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接收、受理→出具预审意见→审批、
备案→审核、会审
要件:
1.建设单位预审申请报告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发改委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3.项目所在旗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报告
4.项目所在旗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用地证明
5.征地补偿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6.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图
7.建设项目可研究性报告
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