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0项(属盟局审批、发证项目)。
行政征收事项2项:收取探矿权使用费179489元(此项费用为代国土厅征收);收取采矿权使用费25000元。
其它行政行为事项2项: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保留、转让、注销、遗失补领等受理29件;采矿权新立、划定、延续、变更、抵押备案、解除抵押备案、转让、注销、遗失补领等受理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