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我盟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
阿盟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对现存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主体责任,有效的解决了矿山开采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突出问题,取得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效。
(一)安排部署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bet365日博地址先后制定了《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今后几年我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在期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分期治理主体责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方案》、《分期治理方案》的编制、保证金缴存及分期治理验收工作。依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在期矿山生产破环与治理的动态平衡。截止目前,在期矿山共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78亿元。已完成分期治理验收的144家,治理面积为42平方公里,企业投入治理资金4600余万元。
(三)加大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和地貌景观,2014年以来组织实施项目23宗,投入资金11148万元,治理面积15.961平方公里,主要对我盟“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阿拉善左旗贺兰山煤矿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沟北等地区无主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生态环境,美化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视觉效果。
(四)开展地质环境专项整治,有效化解安全隐患
2014年至2016年,全盟多次开展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的专项活动,对全盟范围内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多次排查和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拉设网围栏162.9千米,悬挂警示牌900多块,塌陷区回填27万立方米,回填面积1.7万平米,治理废弃井硐3946个,露天采坑回填303.91万立方米,渣堆整治8815万立方米,砌挡石墙1102立方米,削坡整形1530万平方米,危房拆除40余处,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增强了矿山企业矿区地质环境保护理念与治理的主动性,使得沿主要交通干线、城镇周边和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五)严格落实“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年”工作任务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bet365日博地址将2017年定为“全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年”,制定了《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年工作方案》下发各旗区执行,成立了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以全盟所有在期矿山为抓手,兼顾历史遗留无主矿山,通过全面排查,摸清现状,分类施策,逐步消除在期矿山采矿遗留环境问题。截止目前,各旗区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环境问题160家(项),已整改完成143家(项)。各矿山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资金约1.32亿元,拉设网围栏85366米,设置警示牌616块,采坑回填39万立方米,治理渣台61万平方米,场地平整618万平方米,覆土110万平方米,拆除各类建筑物1600多间近14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82万吨,撒播草籽89万平方米,累计整治矿区面积68.8平方公里。
(六)开展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全盟矿区分布及生态环境特点,2017年对贺兰山煤矿、巴彦诺日公花岗岩矿区、敖伦布拉格铁矿区进行了重点整治。
1、贺兰山煤矿区整治工作:2017年6月以来,开展了贺兰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废弃房屋、洗煤厂进行拆除,渣台、废石堆进行清理、覆土,综合治理矿区环境。57家洗煤厂全部拆除、拆除各类建筑物1690间,共计38.3万平方米,清理垃圾63万吨,划定取土场3处,累计取土174万立方米;治理渣台814.5万平方米,覆土793.4万平方米。贺兰山地区生态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取得价段性成果,小洗煤厂污染问题彻底根除,贺兰山地区整体环境实现规范化管理。
2、巴彦诺日公花岗岩矿区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对矿山的开采行为进行规范,按照指定区域将荒料、废料进行集中堆放和搬运清理。对10个废弃采坑进行回填、67个渣堆进行围封、120处小渣堆进行整合,拆除建筑物1.3万平方米,清理垃圾2.5万吨,拉运黄土2.48万立方米,黄土覆盖面积7800平方米。通过整治,使矿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解决巴彦诺日公花岗岩矿区矿山企业小、乱、散的现象,正在积极推进矿山企业整合。
3、敖伦布拉格铁矿区环境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敖伦布拉格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对敖伦布拉格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拆除各类建筑物155间(座)15907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268.8吨,完成覆土面积502327.75平方米,采坑回填25200立方米,拆除设备31套,平整渣堆758771平方米,封闭井口25处,乱石集中堆放12220立方米,拉设网围栏276米,撒播草籽243200平方米,已完成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七)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升级改造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11号)精神,盟行署高度重视,编制印发了《阿拉善盟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对我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时限进一步明确,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盟长为组长的阿拉善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盟绿色矿山建设的领导工作。
2017年以来,bet365日博地址对全盟所有在期矿山矿区地质环境及矿山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了《阿拉善盟2018年-2020年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方案》,在全盟国土资源系统内印发实施。要求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并利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完成全盟16家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升级改造工作。现有11矿山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整治、拆除废旧房屋、设置标识牌、改善办公及生活区环境、矿区及生活区绿化,开展绿色矿山升级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1、受经济下行影响,目前全盟矿山企业多处于停工状态,无经济效益,因治理经费短缺,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及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紧张。近两年来,全盟加大了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但因历史欠账太多,地方政府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投入不足,治理难度大,在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工作。
3、在阿盟与邻近省区(如甘肃省)交界地区,因两省区界线没有划定或虽划定但两省区对划定界线存在争议,加之阿盟在这些边界地区人口稀少,对这些地区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使得这些地区偷挖盗采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4、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缺乏。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因缺少专业技术力量,且人员岗位流动大,工作衔接方面存在问题,对矿业权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把握不到位,影响管理工作。
5、阿盟地域广阔,矿山企业分布分散,加之管理人员少,因地质环境监管工作路途远,费时长,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分期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验收”的原则,实现生产破坏与治理的动态平衡。
2、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开展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依据已编制的《“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将地质环境专项资金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加强地质环境治理。
3、持续推进“阿拉善盟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年”未完成整改矿山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治理,逐步消除在期矿山采矿遗留环境问题,确保“还清旧账、不欠新帐”,通过专项整治与宣传,进一步夯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
4、继续督促各旗区及相关矿山企业,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对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升级改造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矿山企业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5、加大地质环境治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现象,严防危害地质环境行为的发生,将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绿色矿山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