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阿左国土资发(2017)498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
不动产权利人
身份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屋所有权证
魏育贵
15292119620805081X
初始登记
152921112001GB00230
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银湖社区吉盐学校西2栋4排1号
会议同意根据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28号)文件精神,为魏育贵办理位于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银湖社区吉盐学校西2栋4排1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土地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原批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平方米,实测宗地面积104.6平方米,比原批准面积超出9.06平方米;2、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为60.7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8.95平方米,附属房建筑面积21,83平方米。
备注:公告期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18日(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于公告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到阿拉善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异议质询。
公告单位:阿拉善左旗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