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盟国土资源局就不动产登记各类业务办理时限结合“放管服”工作优化服务情况,对盟行署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及“放管服”优化服务环境的工作开展方面,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提升登记业务办理能力,落实一个窗口受理集成服务的管理模式。各旗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效率,在合理设置内部业务窗口基础上,对不动产登记与房管交易审批、税费收取等业务紧密相关部门窗口集中设置在一起,并与住建、房管、税务等部门间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启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商解决问题,切实履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尽早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一个窗口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目标,严格禁止群众和企业多次受理往返排队等情形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的法定职责。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和归档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法定职责,要确保登记机构职责的完善性,不得违规随意割裂拆分,也不得将登记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同时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和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应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或纳入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内。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确属实际发生的权籍调查、调查成果入库、受理资料扫描上传、缮证及缴费的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需合理消化和归并在法定职责的范围中。
三是加大消化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措施。不动产登记业务在持续有序推进的同时,各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将不断显现。为妥善处理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全身心投入到不动产登记等改革的工作中俯下身来从理论层面静心思考问题,注重具体实践操作,认真梳理集中解决遗留问题,建立处理疑难问题会商机制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的工作机构,及时交流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明确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工作流程和完善解决的政策措施意见。
四是结合实际持续加大业务提质增效工作机制的建设。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提高登记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建设是关键,需要各级不动产登记持续采取系列“组合拳”方可有效。要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精准掌握,要加强日常监控考核树立有效办理业务的时间观念,要功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创新做法,要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平台搭建,通过开展登记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训练、优化业务流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效做法,达到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