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阿拉善右旗国土资源局开展对区域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明确地质灾害责任人。
二是制定地质灾害避让方案,明确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转移方向、撤离路线等内容,并向全体职工宣传,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对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区要定期巡查,按排做好详细、准确纪录,并登记造册。
四是在巡查中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五是汛期安排值班人员,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六是巡查中发现险情或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向旗国土资源局报告,旗国土资源局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七是对以往人为因素或暴雨等诱发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区要设立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