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天易衡评报字[2018]第0505号
评估机构: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布日格斯太嘎查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因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拟出让“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布日格斯太嘎查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布日格斯太嘎查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提供该采矿权出让收益底价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评估日期: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5月2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333)41.75万立方米(矿石量);本次评估利用储量为41.75万立方米,综合回采率9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39.66万立方米(矿石量);生产规模8万立方米/年(矿石量);矿山服务年限及评估计算服务年限4.96年;含税价格25元/立方米;采矿权权益系数4.1%;折现率8%;评估利用可采储量单价0.70元/立方米。 。
评估结论:评估人员经过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布日格斯太嘎查建筑用砂矿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27.88万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布日格斯太嘎查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评估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日(如查看报告全文,请点此下载查看)
附件一、外围评估报告(请点击下载查看)
评估报告主要参数
承诺书
如对上述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6月11日18:00时前,向阿拉善左旗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483-8226063 联系人:南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