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4年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我旗巴音博日格嘎查境内,征收集体土地2.5512公顷,总面积2.5512公顷,共1个地块,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天然牧草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具体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补助
依据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2011年更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拟征收的2.5512公顷集体牧草地参照I级补偿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0.4080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额为1.0409万元,以上费用已筹备到位,待批准该征地方案后,即可进行补偿。
二、安置情况说明
该批次拟征收巴丹吉林镇巴音博日格嘎查集体土地2.5512公顷,涉及个人承包。被征地地区通过征地给予货币安置方式,征地涉及我旗已经出台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将我旗退牧还草农牧民全部纳入社会体系中。被征后不会对当地的农牧民生产有影响,征地后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会因此降低。嘎查委员会及牧民表示认可。
该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合法、可行,能够保证被征地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使被征地牧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和保障,长远生计有保证,当地牧民对征地补偿安置途径非常满意。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