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组织编制全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各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的调查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全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技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组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参与全盟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管理,负责有关奖项的申报。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及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人:王永学
联系方式:0483-833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