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承担全盟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等行为;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执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负责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建设用地闲置清理及置换工作。
负责人:苏荣
联系方式:0483-859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