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负责组织盟级出让采矿权价值的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的备案,协助调处采矿权权属纠纷;组织采矿权的年度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开发配置工作。执行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负责全盟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全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承担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全盟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负责人:李有荣
联系方式:0483-835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