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负责全盟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事项,承担权限内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变更、延续、租赁、抵押审批登记工作,承担自治区审批采矿权事项的设点受理和初审、探矿权申请事项的设点受理和初审工作,承担全盟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工作,承担全盟申报测绘资质的审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收件、办理、转办、出件和相关业务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涉及规费的征缴工作。
负责人:韩伟
联系方式:0483-8345516